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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根据先进性教育的计划安排,由我来讲讲“廉洁从政”问题,这充分说明了廉洁从政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意义,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题中应有之义。
我讲课的题目是《把握形势,规范用权,自觉做到廉洁从政》,中心十分明确,希望各位领导干部规范用权,廉洁从政。下面:我讲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第二个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及原因分析;第三个问题: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规范用权、廉洁从政,并与大家共勉。
一、与时俱进,坚定信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反腐败是当前党内外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全世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正确认识反腐败形势是正确决策的前提,是坚持反腐败信心的基础,我们必须从政治的高度、战略的高度认识和把握当前的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
(一)立足国情,表明了反腐败的坚强决心
反腐败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可以说我党自建党以来,就把反对腐败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特别近几年来,更是坚定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信心和决心。在党的十六大上,江泽民同志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党必须十分注重防范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维护党的队伍的纯洁。既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把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党的十六大报告在全面总结我们党开展反腐败斗争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严正指出了腐败的严重危害性和惩治腐败的极端重要性,表明了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同志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胡锦涛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轻视不得、放松不得。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必须深刻认识到,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只有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党才能始终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胡锦涛同志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表明了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以2004年为标志,中国的反腐败斗争在战略上出现了“三个转向”:第一,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由被动防御为主转向主动进攻为主;第二,大力加强制度建设,由权力反腐为主转向制度反腐为主;第三,大力加强监督工作,由事后监督为主转向事前监督为主。
(二)惩纠并举,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尤其体现在对腐败案件的坚决查处上。因为查处腐败案件是反腐败最有力、最直接的行动,是惩治腐败的主要手段,也是人民群众评价反腐败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志。只有严厉查处腐败案件,才能狠狠打击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才能鼓舞人民群众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信心,也才能表明我们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近几年来,中央严厉惩处了一大批腐败高官,比较典型的有: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成克杰案,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案,原河北省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程维高案,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案,原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国光案,原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嘉廷案,原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案,原福建省委副书记石兆彬案,原河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丛福奎案,原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徐国健案,原贵州省副省长刘长贵案,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案,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案,原辽宁省副省长刘克田案,原浙江省副省长王钟麓案,原海南省副省长孟庆平案,原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副主席哈吉案,原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凯案,原山东省政协副主席潘广田案,原中国银行行长王雪冰案,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麦崇楷案,原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凤岐案,原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鑫发案等。并突出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加大力度。
1、重点打击干预经济活动的违法犯罪
市场经济应是公平、竞争的法制经济。如有意违背这基本原则,不恰当地干预经济活动,一般都有其夜幕下的交易。有力打击这方面的违法犯罪,既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反腐败的重点所在。原河北省委书记、人大主任程维高,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就是插手经济活动而被中央查处的省部级领导干部中的典型。程维高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插手和干涉行政事务,把河北省的建设工程项目当作自己的囊中之物,想给谁就给谁。程维高的许多问题,与南京某建筑公司有着密切关系,堂堂省委书记竟被一些人称为“河北最大的‘包工头’”。程维高热衷于介绍甚至指令建筑工程的承发包,并把这些工程都交给了他早年在那里做过父母官的这家建筑公司。程维高被开除党籍。与程维高有着惊人相似情节的是,同样是原省委书记的刘方仁也热衷于插手工程发包,大搞“人情工程”、“条子工程”,然后从中获取好处,先后帮助贵州某集团公司总经理和一企业主贷款、开发房地产、承揽工程,事后共受贿161万元人民币、1.99万美元。刘方仁被判处无期徒刑。
2、严肃惩处用人领域中的不正之风
近年来,我们党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选拔任用了大批优秀干部,但另一方面,“买官卖官”现象时有发生,并成为近年来我国腐败现象中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强烈不满的热点问题之一,基层曾经流行这样一句话:“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平级调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2004年2月,中组部对原吉林省靖宇县委书记李铁成、原辽宁省宽甸县委书记商殿举、原安徽省蒙城县委书记孙孔文、原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长马招德等4起领导干部受贿“卖官”案件进行了通报。李铁城被判有期徒刑15年,商殿举、孙孔文、马招德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之中。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的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更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在任阜阳市委书记期间,经常把主管人事工作的书记和组织部长找来,当场口述干部任命名单,并作为组织部意见提交书记办公会。其中一次,王怀忠就提出了75名干部的任命意见,让组织部长作为组织部的意见向书记办公会汇报,对有不同意见或考察明显不合格的干部,仍强行安排。被称为“批发权力的市委书记”---原广西东兴市委书记刘德新利用撤区设市时科(局)领导干部需要重新任命的机会,收受了近30名下级党政干部的90余万元人民币后,顺水推舟将他们送上他们想要的位子,简直是“你出钱,我给权”,玩着权钱交易的游戏。刘德新被判处无期徒刑。最近查实的原山西省翼城县委书记武保安自2003年9月担任县委书记至2004年5月的短短一年内,利用干部调整之机,涉嫌受贿共计人民币118万元。此外,其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出其合法收入计570万元,这是一起性质恶劣的买官卖官案。武保安的卖官之道为,首先在各种会议上大造调整干部的舆论,其次大谈自己的调整思路、用人标准,并征求干部对个人的意见,然后武保安对有想法的人进行不止一次的谈话,在谈话后,及时奉送大额贿金的,在安排职务时,论贿行赏,对于贿金不大或不合自己心意的,则束之高阁。武保安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之中。
3、狠刹赌博歪风
近年来,贪官豪赌的越来越多。赌博本身是一种恶习,而一掷千金地花纳税人的血汗钱狂赌更是恶习加罪恶。在国内,震惊全国的白洋淀特大赌城案涉嫌赌博、渎职、变造公文、贿赂等数罪的官员涉及省部级干部1人,厅级干部3人;有12人受到党政纪处分,1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更有甚者,一些贪官携巨额公款赴港澳和境外狂赌,原湖北省驻港宜丰公司总经理金鉴培贪污挪用公款1.44亿港元进赌场;原西安市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周长青拿5000万元公款到澳门豪赌;原鞍山市千山区水利局长李敬仁25次赴澳门赌掉78万元;原沈阳市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市财政局长李经芳、市建委主任宁先杰不仅在澳门豪赌,还4次登上著名的澳门赌船“东方公主号”在公海赌博,曾3天赌掉上千万元。近年来,仅公开报道的典型案例就有数十名官员和国企老总裁在澳门赌场,所输金额少则几百万,多则上亿。难怪澳门赌场老板“夸奖”内地腐败官员说:“他们赌得大方,赌得爽!”,可见这类腐败分子在赌场把在内地潜藏在心中的欲望发泄得登峰造极。
从2004年末开始的由中央17个部委参与的打击赌博专项行动,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力度最大、范围最广、参与部门最多的一次打击赌博的集中行动。仅在2004年里,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就某个具体赌博案件或个别泛滥严重地区的批示就达40多次。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明确提出,对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最近,中纪委又通报了5起党员干部参赌被查处的相关情况,原广东省肇庆市委副书记、市长邓耀华2001年至2004年3月,由他人出资多次到境外赌博。原广东省惠州市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吴华立2002年1月至2004年3月频繁出境赌博,且涉案金额巨大。原山东省济南市拆迁办正处级调研员于长亮采用挪用公款,从企业、个人以及金融机构借、贷款等手段,筹措资金共计人民币560余万元,全部用于赌博和偿还赌债。原江苏省金坛市邮政局人事教育部副主任程宏,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挪用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和干部风险抵押金共计人民币47万余元,进行赌博活动,至案发前尚未退还。原河北省容城县张市粮站主任王福荣参与聚众赌博,将粮站的售粮款共计人民币39万多元全部用于赌博。从专项行动开始以来,有关部门暂停了57条到周边国家的出境游线路。目前中国周边4个国家的146个赌场处于歇业状态,有些已开始考虑转产。
(三)标本兼治,开创了反腐斗争的新路子
2005年1月3日,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实施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科学地总结了我们党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经验,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明确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提出了有效反对和防止腐败的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实施纲要》强调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中,发挥整体效能;强调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强调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治理腐败,注重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实施纲要》体现了标本兼治、注重治本,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精神,反映了新形势下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客观要求。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常修为政之德,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继续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继续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必须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实施纲要》提出,要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决不是要放松惩治腐败的工作。不仅不能放松,而且要继续抓得紧而又紧。进行有效预防本身就要求实行严肃惩治,而实行严肃惩治本身又有利于进行有效预防。要通过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惩处腐败分子,严肃党的纪律,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教育。要针对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规范,堵塞漏洞,发挥办案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着力减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增强干部群众对惩治腐败的信心,更好地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合力。
二、形势严峻,不容松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出现新情况、新问题
新时期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重大成果,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止。但是,我国现在仍处于腐败现象的多发和高发期,反腐败形势仍十分严峻。从违纪违法案例分析,当前,腐败现象呈现出“六个化”。
(一)在金额数量上,呈现出高额化
腐败分子对私利的追求已从实物形态转向货币形态,已不单单满足于对一般生活资料的占有,开始利用权力采取各种非法手段攫取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有目的地聚敛钱财、积累原始资本。有的高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腐化堕落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为建国以来所罕见。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在担任省长助理及副省长的四年时间,索贿受贿共计人民币544万元,另有161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受贿共计人民币4109万元。原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嘉廷在任职期间,受贿折合人民币119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其子接受对方钱物,共折合人民币2049万元;利用职权为其情妇谋取不正当利益3000余万元。原河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丛福奎非法受贿共计人民币1700万元。原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目前据查证已贪污涉案金额达2.5亿元。最近查处的河北省外经贸厅原厅长兼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主任李友灿,从2001年8月到2003年4月,短短一年多的时间,索贿受贿共计人民币4744.44万元,相当于河北省一个中等县的财政收入,平均每月受贿170多万元,平均每日受贿5万元,有一次1670万元放在16外旅行包里,从河北到北京拉了3趟才拉完,而且一个人搬完。李案前,湖北省进口汽贸公司董事长王俊、副总经理马波也因盗卖汽车进口配额受贿、贪污人民币4200万元,原来上千万元的案子,令人咋舌了。李的行径使善良的人们感到自己想象力的贫乏,其受贿金额已经破了“全国纪录”,成为目前全国个人受贿金额最大的案件。
(二)在职级层次上,呈现出高层化
由于党中央对惩治腐败始终保持着高压态势,一些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得到严惩。据统计数据显示,当前的腐败犯罪、犯罪分子的职务呈现高层化趋势。从1993年起,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年递增9%左右,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年递增12%。90年代共有3.2万多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地厅级以上2000多名、省部级以上90余名。从最近两年统计数据分析,2003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2649件,结案17257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545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6043人,厅(局)级干部411人,省(部)级干部21人;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的共869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412人,省(部)级干部6人。2004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62032件,结案16060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483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916人,厅(局)级干部415人,省(部)级干部15人;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的有4775人。其中厅(局)级干部298人,省(部)级干部11人。
(三)在范围领域上,呈现出复合化
腐败活动往往从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过去比较多的是权钱交易,现在已发展到集政治蜕变、经济贪婪和生活腐化于一身。原河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丛福奎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完全抛弃共产主义信念,力求仕途升迁,烧香拜佛,并取法号“妙全”;为满足个人私欲,向6名企业家索要人民币共计1700万元;为方便与“女大仙”相会,专门在北京购置了房产。原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在河北省号称“二书记”,是一个在改革开放年代里政治上和经济上双重的暴发户,他32岁当上正厅级干部,最终的目标是能成为一方封疆大吏而进入国家领导层。他当时被河北省委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为省级后备干部。在“两规”前夕,还打电话给“大师”问会不会出事?他在经济上的受贿、贪污更是次数多、金额大。
腐败分子疯狂敛财,与其生活上的腐化有着密切关系。李真为自己配有3位秘书、2名服务员、1个警务人员。另外还有红颜知己。他们国税局除在秦皇岛、承德、廊坊建有高档培训中心外,还在北京建有一个极为豪华的办事处,主要为自己服务。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喜欢穿名牌服装,在搜查其家时仅高档西装100多套,有一双皮鞋价值人民币8000多元。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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