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音乐学科教学常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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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8 16:39:52  |
音乐学科教学常规: (一)坚持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审美为核心、发展学生智能为主线的原则,紧紧围绕教学目标,围绕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创新意识和综合素质来组织一切教学活动。 (二)教学目标要体现在音乐知识和技能的有机联系上,体现在培养音乐审美能力和发展智力上。 (三)教学时既要突出重点,也要解决难点及关键部分的内容;既要体现教学的科学性、系统性,又要体现音乐教学的特点。教学中不应该出现知识性的错误。 (四)教师将各种教学方法合理组合,恰当运用所选择的方法,要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在教学中既要有教师与学生的纵向信息交流,又要有学生之间的横向信息交流;既要有学科的纵向衔接,又要有学科之间的横向联系。 (五)重视学法指导。鼓励学生勤于动脑,乐于动手,敢于质疑,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和探索精神。在教学过程中,应发展学生的想象力,增强学生的创造意识,培养和提高学生感受音乐、理解音乐、表现音乐、创造音乐的综合能力。 (六)教学语言,演唱(奏)要规范、生动、准确,富有感染力和表现力。 (七)在教学中要充分运用现代化的电教手段。利用直观教学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提介应用课件辅助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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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zxcv 责任编辑:shuangf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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