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 师 考 勤 制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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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8 16:36:13  |
教 师 考 勤 制 度 为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完成,严格遵守教学秩序,严肃教师纪律,使我们的教师都能积极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1、工作时间:坚持每天八小时工作制。 2、考勤办法:实行每天早、午两次签到制度。签到时要按顺序签写如实填写。漏签者(除特殊情况外)按迟到处理。实行日签到、周统计、月汇总,每月公布一次。 3、具体要求:任何人不能找人替签或代签。要如实签写上班时间,不准有舞弊行为。到点后将考勤薄收起。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打招呼,临时请假或请假不超过一天的由主任批准,超过一天以上的要经过校长批准,同时和主任打招呼。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造成不能上班的,按事假处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按中心校《奖惩制度》预以处罚,并扣发年终奖金(效益工资),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迟到一次扣款5元,早退一次扣款5元,零假一次扣5元,病假1天扣款15元,事假一天扣款20元,溜号1次扣款30元,旷职一天扣款50元,连续旷职一周或学期累计旷职一周者,学校予以解聘,同时报市教育局除名。 期末对精勤者发精勤奖(无零假、病事假)50元,对全勤者发全勤奖(迟到、早退不超两次)30元。 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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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zxcv 责任编辑:shuangf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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